中海油收购加拿大油企尼克森一案仍是迷雾重重。11月28日,据《华尔街日报》报道,加拿大能源生产商尼克森公司说,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(下称“中海油”)与尼克森已重新向美国监管部门递交申请,等待美国政府审批中海油151亿美元收购尼克森的交易。
另据路透社称,“主审官”加拿大工业部长帕拉迪斯“仍未提供政府将何时、或如何宣布决议的线索”。按此前加拿大工业部门的决议,中海油收购尼克森案的最后期限为12月10日。
再报美审批
作为一家全球性能源公司,尼克森在加拿大西部、英国北海、尼日利亚和墨西哥湾等全球几个最主要的油气产区拥有石油、天然气、油砂和页岩气等资源。具体而言,尼克森有大约10%的资产在美国,且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双双上市,同时,在炙手可热的墨西哥湾油气产区,尼克森还拥有90份租约。
这意味着,7月23日以151亿美元现金对尼克森发起收购的中海油,在审批环节,也不得不得到美国监管部门的认同。9月12日,中海油发言人Peter Hunt曾对外称,“公司正式向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(CFIUS)提交了审核申请。”他强调,该收购不会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。
但据《华尔街日报》昨日报道,尼克森称,该公司之前已撤销了申请,然后又重新向CFIUS递交申请,等待审批。
对于重新递交申请的原因,中海油和尼克森未进行具体披露。对此,《国际金融报》致电中海油,但该公司投资关系处和新闻处相关人士的电话始终不能拨通。《华尔街日报》评论称,“这种做法并不罕见,但在加拿大和美国政府审核之际,这桩并购案受到了外界的密切关注。”
“可以猜测,重新递交申请很可能是为了快速通过美方审核。”业界律师吴俊锋对《国际金融报》说。
能源专家林伯强此前对《国际金融报》记者预计,在美国通过审核的可能性很大,“毕竟,该交易只有10%的资产在美国境内,对美国市场造成的影响不会太大”。但不容忽视的是,此前美国曾明确拒绝了中海油对优尼科石油公司的收购请求;且美国国内也发出了不少反对之声。
加仍在评估
不过,中海油能否最终成功竞购尼克森,最关键因素还在于加拿大的审核。路透社援引帕拉迪斯的话称,“评估仍在进行,我不能置评。我们也在制定政策框架,以确保未来的外国投资流入给加拿大带来净收益。”此前,包括加拿大总理哈珀在内,加拿大官方一直强调,对中海油收购案的标准就是能否给加拿大带来“净收益”。
不过,路透社透露,保守党政府既需要外资来开发自然资源,但又担心中国和其他国家抢走加拿大大块的能源产业,且还忧心那些外国国有企业不按市场规则出牌。
而据此前的公开报道,中海油仍在讨论“加拿大提出的就业和投资要求”。报道说,尼克森总部所在地的阿尔伯塔省省长Alison Redford期望,中海油在资本支出、就业及加拿大人参与Nexen管理等方面作出承诺。
除了上述政治和商业层面的分歧,加拿大《Business News Network》电视台昨引述消息人士的话说,作为收购尼克森的交易条件,相关部门可能要求中海油出售其所持有的Syncrude的7%权益。因为,中国石油化工集团(下称“中石化”)已持有项目9%的权益。资料显示,2010年4月,中石化旗下的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46.75亿加元的现金对价收购康菲公司在加拿大Syncrude合资公司中9.03%的股权。
对此,加拿大官方未进行置评。好消息是,Redford说,对于中海油的收购,“我们不应犹豫”,“建立这样的商业合作关系对我们非常重要”。